注意事项:(1)奖项恕不接受折抵现金或是转让他人,并不得要求更换款式或其他赠品。(2)依中华民国税法规定,机会中奖商品市价高于20,010元(含)时,需缴纳10%税金,非中华民国境内居住人个人(及在中华民国境内居住末达183天以上之本国人及外国人)不论得奖金额需负担20%税金,本公司日后将开立扣缴凭证单。(3)中奖序号联遗失、逾期兑奖或中奖人任一阶段程序未完成或拒绝缴交应负担费用时皆视为自动放弃得奖资格,中奖人不得有异议。(4)本抽奖活动其余未尽事项请依现场及官网规定告示为主,远百竹北保有变更或终止本活动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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